云阳网讯(记者 李济生)11月19日,记者从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十二次会议上获悉,县政府高度重视土地撂荒问题,专门制发了《关于切实解决撂荒地问题的通知》,目前,土地撂荒现象得到了明显下降。
据了解,县里对连续2年撂荒的耕地,发包方可依法收回;承包期内全家迁入设区的市、本市各区县(自治县)所辖街道办事处或区县(自治县)人民政府驻地,转为非农业户口的,发包方应当收回承包地;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,发包方应依法收回。 对因弃农经商、长期外出务工或家中缺少劳动力等无力耕种,但又不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,加快流转和组织代耕;对一年内的季节性撂荒,集体经济组织可强制组织代耕;对撂荒一年以上的承包土地,鼓励农户在不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的前提下,采取转包、出租、入股等方式依法流转;针对普遍存在的小春季节性撂荒问题,采取引进高芥酸油菜等优良品种,推广先进适用技术,提高经济效益,解决小春季节性撂荒。同时,对高山和边远地区农业生产条件较差的撂荒土地,结合正在开展的森林工程科学规划,有计划的退耕还林。
通过有效措施,目前我县农村土地撂荒现象得到有效改善。今年,全县粮食播种面积达170万亩,全年农作物播种面积达220.81万亩,撂荒地面积从原来的13878亩下降到4300亩,下降了69.1%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