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峡传媒网讯(三峡都市报记者 程建勇)一辆价值近18万元的轿车,竟被人以8万元的价格出手。卖车人为何如此大方?事后查明,其实卖车的并非车主,而系该车的承租人。日前,经万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,法院一审以被告人陈某犯合同诈骗罪,判处有期徒刑5年,并处罚金5万元;同时,法院责令被告人陈某退赔非法所得7万元,发还被害人。
网上超低价变卖轿车
去年12月3日,万州男子陈某以自己的身份证和驾驶证,在万州一汽车租赁公司租了一辆价值17.83万元的广州本田雅阁轿车。当日约定,陈在次日还车。同月5日,被告人陈某以8500元的租金又与该租赁公司签订了租期为一个月的(即从12月5日到次年1月5日)租车合同。
据悉,被告人陈某因租车后无钱,便想到卖车骗钱。去年12月10日,被告人陈某即在互联网上发布的一条售车信息。
当日,一位辽宁商人见此信息,与陈某取得联系。双方约定,被告人陈某以8万元的价格出售该车,辽宁商人先付6万元定金,余款在车辆过户后付清。两天后,辽宁商人赶赴重庆与陈某见面。
陈某自称该车车主欠其债务,已将该车抵押给自己,并伪造了一份抵押合同出示给对方。辽宁商人信以为真,在交付6万元给被告人陈某后,将该本田轿车开走。
谎称过户再骗一万元
去年12月31日,被告人陈某给辽宁商人打电话,谎称法院已强制执行所抵押车辆,叫其来万州给车辆过户。同时,陈还称自己急需用钱,希望对方先支付一万元。对方再次相信了陈某,当即给被告人陈某的帐户上汇款一万元。随后,辽宁商人又立即驾车赶到万州,但被告人陈某却迟迟不与他见面。
今年1月5日,租期已到。汽车租赁公司开始向被告人陈某催要汽车,同时发现情况不妙后,立即报案。1月8日,在万州苦等一周的辽宁商人因无法见到被告人陈某,无奈之下只有驾车离开万州。然而,当其驾车行至重庆垫江时,被公安机关扣押。而被告人陈某见事情败露,即逃往江苏。今年3月27日,被告人陈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。
犯合同诈骗罪获刑五年
万州区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在与他人签订租车合同之后,将租赁的标的物变卖,再将所获赃款非法占有,且数额巨大,其行为已经构成合同诈骗罪,应承担刑事责任。
综上,法院以被告人陈某犯合同诈骗罪,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,并处罚金5万元;责令被告人陈某退赔非法所得7万元,发还给被害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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